本文是学习GB-T 26832-2011 无损检测仪器 钢丝绳电磁检测仪技术条件.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铁磁性钢丝绳的电磁检测仪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检测局部损伤和金属截面积损失类型缺陷的各种铁磁性钢丝绳电磁检测仪器。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587.2—1986 电子测量仪器 温度试验
GB/T 6587.3—1986 电子测量仪器 湿度试验
GB/T 6587.4—1986 电子测量仪器 振动试验
GB/T 6587.5—1986 电子测量仪器 冲击试验
GB/T 8706 钢丝绳 术语、标记和分类
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20737 无损检测 通用术语和定义
GB/T 21837—2008 铁磁性钢丝绳电磁检测方法
JB/T 9329 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GB/T 8706、GB/T 20737 和 GB/T 21837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局部损伤检测灵敏度 LF testing sensitivity
检测仪能够检测出的最小局部损伤。
3.2
金属横截面积损失检测灵敏度 LMA testing sensitivity
检测仪能够检测出的最小金属横截面积损失。
3.3
双功能检测仪 dual-function instrument
检测仪可以检测并显示金属横截面积损失(LMA)
变化,同时检测并显示局部损伤(LF), 这种检测
仪记录信号装置可以是计算机、图形记录仪或者其他匹配设备。
3.4
单功能检测仪 single-function instrument
检测仪不能同时检测并显示金属横截面积损失变化和局部损伤,只能检测并显示其中一种,这种检
测仪记录信号装置可以是计算机、图形记录仪或者其他匹配设备。
GB/T 26832—2011
检测仪按照规定的工作规程,至少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为0℃~+40℃;
b)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
c) 电源电压交流220(1±10%)V, 频率(50±1)Hz, 或电池连续工作2h。
4.2.1 局部损伤(LF) 检测灵敏度
对于5.3对比试样中断口宽度大于1.5mm 或按合同约定的断丝要能通过 LF
检测信号可靠检出,
检出方式可以是报警、波形显示或其他显示方式。
4.2.2 金属截面积损失(LMA) 检测灵敏度
对于5.3对比试样中断口宽度大于25mm 的断丝要能通过 LMA
检测信号可靠检出,检出方式可
以是波形显示或其他显示方式。
在规定的检测速度范围内,仪器应能满足4.2.1和4.2.2的要求。
4.3.1 检测仪连续工作2h, 其性能应符合4.2的规定。
4.3.2
检测仪进行温度、湿度、振动、冲击试验后,其性能应符合4.2的规定。
4.3.3 检测仪进行耐振动和冲击试验后,应无机械损伤和松动。
4.4.1 检测仪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工作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4.2 检测仪接插件固定应牢固,不应沿轴线移动或旋转。
4.4.3
检测仪的结构应合理,便于操作,外观要进行良好的表面处理,不得有松动的铁磁性零部件,涂
层不得有脱落、锈蚀、划伤等缺陷,标志和文字应明显、清晰。
4.4.4 检测仪探头检测孔的直径应大于该规格探头所测钢丝绳直径的上限。
符合4. 1的要求。
5.2.1 测量用电压表、电流表的精度不低于1.5级。
5.2.2 秒表、温度计、卡尺(精度0.02
mm)、钢卷尺(精度1mm)、测速表(精度5%)。
对比试样应按照GB/T 21837—2008
中10.2的要求制作,每个断口断丝均为同直径钢丝2根且断
丝断口金属截面积减少量应不小于钢丝绳公称金属截面积的1%,如金属截面积减少量小于1%,可增
加断丝根数。
5.4.1.1 **局部损伤(LF
采用5.3中要求的试样,对局部损伤处分别在检测速度上限和下限进行不少于10次测试,测试结
果应满足4.2.1的要求。
GB/T 26832—2011
5.4.1.2 金属截面积损失(LMA 检测灵敏度试验**
采用5.3中要求的试样,对金属截面积损失分别在检测速度上限和下限进行不少于10次测试,测
试结果应满足4.2.2的要求。
在仪器规定检测速度范围内,通过检测试验装置控制钢丝绳运动的速度或探头运行的速度在要求
的检测速度下限和检测速度上限检测,在对比样绳断丝断口大于1.5 mm
或合同约定处的损伤,LF 检
测信号能可靠检出,并满足4.2.1的要求。对断丝断口大于25 mm 处的损伤,LMA
检测信号能可靠检
出,并满足4.2.2的要求。
a) 工作范围上限温度试验
按 GB/T 6587.2—1986 中Ⅱ组仪器3.9规定进行试验并应满足4.3的要求。
b) 工作范围下限温度试验
按GB/T 6587.2—1986 中Ⅱ组仪器3.4规定进行试验并应满足4.3的要求。
工作范围上限湿度试验按 GB/T 6587.3—1986
中Ⅱ组仪器3.6规定进行试验并应满足4.3的
要求。
按 GB/T 6587.4—1986 中Ⅱ组仪器规定进行试验并应满足4.3的要求。
按 GB/T 6578.5—1986 中Ⅱ组仪器规定进行试验并应满足4.3的要求。
用目测和卡尺测量法。在正常照明条件下进行,应满足4.4的要求。
6.1.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老产品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双功能仪器按5.4、5.5和5.6进行检验。
单功能仪器只检测局部损伤(LF)
的按5.4.1.1和5.4.2、5.5和5.6项目进行检验。
单功能仪器只检测金属截面积损失(LMA)
的按5.4.1.2和5.4.2、5.5和5.6项目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全部达到要求为合格。
试验单位应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
双功能仪器每台仪器按5.4项检验,检验项目全部达到要求为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单功能仪器只检测局部损伤(LF)
的按5.4.1.1和5.4.2检验,单功能仪器只检测金属截面积损失
(LMA)
的按5.4.1.2和5.4.2检验;检验项目全部达到要求为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GB/T 26832—2011
检测仪应在明显的适当位置固定铭牌(标志)。其内容包括下列各项:
a) 型号规格;
b)
主要技术参数,至少包括钢丝绳直径范围、损伤类型及灵敏度、适应速度范围;
c) 制造日期及编号;
d) 制造厂名及商标。
7.2.1 检测仪的包装检查应参照GB/T 13384 的规定进行。
7.2.2 检测仪在箱内应有防振和防湿措施,应符合GB/T 13384 的要求。
7.2.3
包装箱外壁的文字和标志应清晰、整齐、而且不应因搬运摩擦或时间较久而模糊不清,其内容
如下:
a) 产品名称、型号;
b) 收货单位和地址;
c) 发货单位和地址;
d) 标有"易碎物品"、"向上"、"怕雨"等标志应符合GB/T 191规定的要求;
e)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及名称(可在产品说明书上标注)。
包装箱内应附有下列随行文件:
a) 装箱单;
b) 产品出厂合格证;
c) 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的编制应符合GB 9969.1 的要求。
7.3.1
检测仪运输应避免冲击、振动和50℃以上的高温。运输和贮存冲击、振动应符合JB/T
9329 有
关要求。
7.3.2
检测仪贮存环境温度为-30℃~50℃,相对湿度宜不大于90%,钢铁件应每隔1~2个月涂油
一次,以避免锈蚀。
7.3.3
库存及存放地点周围不得有腐蚀气体,仓库中应保持空气流通、地面干燥和无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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